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在非法采砂犯罪中,采砂者与购砂者事前通谋,通过采运一体的方式非法采砂,形成产销利益链条,应当认定购砂者与采砂者构成非法采砂的共同犯罪。
5 天之前 3.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4.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5.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多次非法采矿构成犯罪,依
2023年6月8日 福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宁德市检察院通过审阅林某某、高某某非法采矿案的刑事判决书,认为二被告人非法盗采海砂可能存在破坏海洋自然资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5日,被告人刘某桂(住湖北省武穴市)将其所有的鄂银河518号运力船租赁给另案被告人刘某(已判刑,住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后二人商定共同在长江盗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份起,被告人詹某某在淮滨县芦集乡淮河河道北岸淮滨村六组和七组之间的土地上开设砂场,从事采砂业务。 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詹某某经
2022年9月14日 【要旨】 对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检察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
2021年3月1日 惩罚性赔偿 长江水生态保护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采砂等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坚持内外协作,争取水利部门专业人员的“外脑”
2016年11月29日 按照《解释》,五类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4日,被告人宋某某在广德市仙人洞石灰石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不按照治理工程
2021年12月1日 中国法院网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21〕286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
2018年4月16日 审理法院:岳阳县人民法院 案 号:2017湘0621刑初359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非法采矿罪 裁判日期: 审理经过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岳县检公一刑诉 [2017]3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高龙、柳垂景犯非法采矿罪,被告人程勇犯非法采矿罪、
2022年4月12日 案 号 (2021)豫17刑终48号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20)豫1726刑初49号刑事判决。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某某对
2023年4月1日 据了解,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开始施行后首例适用该法对破坏黄河矿产资源犯罪予以惩处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春节前后,未取得黄河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被告人邵某某等五人
2021年3月19日 除了在北江干流非法采砂 ,林镜泉等人还在北江干流清远河段、西江流域肇庆河段非法采砂。 顺德区检察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显示,公益诉讼人为顺德区检察院,被告有林镜泉、林某明等9人。检方指控称,自2000
2023年4月1日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等五人在黄河河道禁采区非法采砂247341立方米、价值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同时,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告人当庭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达成了调解
案 由 非法采矿 案 号 (2021)皖1822刑初337号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刑诉〔2021〕2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
陈**犯非法采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安县人民法院 审理经过 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3)1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犯非法采矿罪,于2013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曾*出庭
2024年1月1日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梁某、朱某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于2021年3月1日立案。 该院委托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对海洋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2022年5月9日,无棣县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
该共同犯罪中一人犯罪或一环节犯罪属于管辖法院审理的,则该采售一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均可由该法院审理。 3非法采砂造成流域生态环境损害,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023年8月1日 福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宁德市检察院通过审阅林某某、高某某非法采矿案的刑事判决书,认为二被告人非法盗采海砂可能存在破坏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福安市检察院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保护矿产资源的经验做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资源保护领域的独特作用,同时以生动的法治案例进行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各界更加关注并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
2022年4月20日 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周玫等非法采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2019)辽0381刑初93号]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被告人周玫、廉明森犯非法采矿罪的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
2023年12月7日 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 关键词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采矿非法采砂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裁判要点 1跨行政区划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
2021年6月4日 夏顺安等人非法采矿罪已经另案刑事生效判决予以认定。 2019年7月,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夏顺安等15人对其非法采砂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2020年11月2日 2016年两高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采矿解释”)的规定,并新增入罪标准——实际开采的“矿产品价值”。 故,在非法采矿案件中,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是
2021年4月16日 非法采矿是矿业领域非常多发的一种犯罪,也是在近几年扫黑除恶案件中频频出现的一种犯罪。所谓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
2024年1月6日 长期以来,黄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 非法采砂行为扰乱黄河水流动态,加剧河道淤积,改变河床形态,增加防洪隐患。 大量的非法采砂导致水质污染,破坏黄河的生态平衡,对黄河中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同时还影响下游城镇的饮用水安全。
2023年6月28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刑事检察以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履职形成对该领域违法犯罪的震慑态势。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2023年11月21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五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12216号),作为第38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9日 指导性案例212号 刘某桂非法采矿 刑事附带
2022年6月19日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全景 2022年3月1日,经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 3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公益诉讼请
2023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的通知 为依法严厉打击海上涉砂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盗采海砂犯罪案件和相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办理工作,确保案件办案质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办理涉砂类案件执法、司法实践,现就海
2023年11月21日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以(2022)赣0481刑初3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桂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责令被告人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与刘某、熊某、何某东等人共同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元
2024年1月31日 关于印发 《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各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用砂需求不断增大,砂石
2022年3月25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XX(曾用名“黄X”,绰号“阿洪三”、“黄三哥”),男,197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系原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板寮村主任,户籍地 广西 防城港市港口区。 因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9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
2021年12月7日 买卖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违反行政管理或者触犯刑事法律的非法采砂行为。近年来, 涉及海砂的“人、船、砂”和 “采、运、销” 等环节的相关纠纷也 进入海事审判领域。因此,有必要对涉海砂的 相关纠纷尤其是 海事纠纷进行 分析研究,逐步积累审判经验。
2021年11月5日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0)皖18刑终118号 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1、王某2、王某3、程某4、段某5、胡某6、胡某7、段某8、汪某9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旌德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5
2023年11月24日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以(2022)赣0481刑初3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桂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责令被告人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与刘某、熊某、何某东等人共同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元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被告人张某某卖砂子所得20000元,予以追缴; 三、西华县公安局扣押的被告人张某某的采砂船一艘由西华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
2024年1月25日 非法采砂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非法采砂的直接行为人及实施接驳、运输等相关行动的人应就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 情 公益诉讼起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被告:杨某等
2023年11月2日 3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张少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朝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要旨】 在非法采砂犯罪中,采砂者与购砂者事前通谋,通过采运一体的方式非法采砂,形成产销利益链条,应当认定购砂者与采砂者
2023年7月9日 其间,因非法建桥被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三次,但黄德义等人继续强行收费直至该桥被强制拆除,共计收费人民币52950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判决书中所列的19名受害人中,累计被收取的过桥费从50元到20000元不等,千元以上的11人。
2022年6月22日 林某泉等9人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北江大堤多处出现安全隐患,直接危害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 林某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非法采矿罪等罪名的刑事案件经依法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顺德区院)审查起
2021年1月5日 原标题:判赔近30亿! 中国最大非法采砂环境诉讼索赔案正式宣判! 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镜泉等16人涉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
2022年6月11日 诉林某泉等九人非法采砂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00年至2018年,林某泉、林某明等9人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通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长期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北江支流芦苞涌等河段流域,非法盗采
2023年11月7日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海警机构要依法严厉打击海上涉砂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规范、提升海上涉砂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 以下为《指引》原文: 关于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
王云非法采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7)皖1225刑初275号,阜南县人民法院:但指控被告人王云擅自采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15867万元,因其中包含开采费用26445元未予以扣除,属认定事实错误,应予以纠正。
2024年2月1日 例如,就非法采矿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轻重比较而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非法采矿罪是轻罪。这意味着,若以非法采矿罪论处非法的河道采砂,刑法则是在对一种特别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予以从宽处罚。其合理性难以说明。
2023年6月8日 福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宁德市检察院通过审阅林某某、高某某非法采矿案的刑事判决书,认为二被告人非法盗采海砂可能存在破坏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福安市检察院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福建
2023年11月11日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要全面客观审查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海警局执法部 2023年10月23日 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为依法严厉打击海上涉砂违法犯罪活
王**非法采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安宁市人民法院 审理经过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安检环境刑诉(2014)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犯非法采矿罪,于2014年6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15日在本院